食品伙伴网讯 5月13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6大类食品32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10批次。
6批次饮用水检出微生物及其他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6批次饮用水检出微生物及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遵义市巴竹清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巴竹清泉饮用天然泉水,余氯(游离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六枝特区夜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夜郎山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金沙九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泉饮用天然泉水,亚硝酸盐(以NO??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省长顺布依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院布依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江县潮砥镇黎进芳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德江县锶源山泉水厂生产的锶源珍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金沙九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龙清泉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1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以NO??计)。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余氯是指水经过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余留的氯量。余氯的作用是保证持续杀菌,也可防止水受到再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余氯(游离氯)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余氯(游离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余氯(游离氯)的含量;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污染,企业使用大量氯来消毒所致。余氯(游离氯)刺激性很强,对呼吸系统有伤害,易与水中有机物反应,生成三氯甲烷等致癌物,长期饮用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绥阳县朝明水产店销售的财鱼(乌鱼),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百信市场(经营者:邱龙志)销售的、来自六盘水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的猪肝,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销售的、来自贵阳数字化禽蛋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三黄鸡,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猪肝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疾病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所致。长期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贵州息烽福乐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素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槽子糕(糕点),纳他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纳他霉素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既可以广泛有效的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以及抗真菌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允许在糕点表面采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方式使用纳他霉素,其残留量应低于10mg/kg。糕点中纳他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限量使用。长期食用纳他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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