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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38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9-30 生效日期 2018-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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