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宁夏食品安全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经宁夏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审查会议评审通过,现批准发布《沙湖大鱼头用商品鱼》团体标准,自2021年4月20日起现实施,现予以公告。
宁夏食品安全协会
2021年4月19日
团体标准发布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