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0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34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水产制品等6大类。其中,有1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近八成为饮用水
不合格样品中,有13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八成。分别为:标称涟钢双菱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厂生产的惠泉饮用纯净水(17L)、琴山泉饮用纯净水(18.9 L);标称娄底市娄星区岳山潭天然活性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水;标称娄底市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生产的太源桶装饮用水;标称郴州喜士邦臣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下十八泉包装饮用水;湖南城头山矿泉水科研开发有限公司澧县皓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城头山矿泉水科研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竹之蓝饮用水;湖南城头山矿泉水科研开发有限公司云界山分公司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城头山矿泉水科研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界山泉包装饮用水;涟源市任初矿泉水销售点销售的,标称涟源市白龙潭天然纯净水厂生产的金蛟潭桶装天然弱碱性水;标称湖南省宁远县仁和镇思源水厂生产的思源包装饮用水;标称宁远县禾亭镇龙洋纯净水厂生产的龙洋包装饮用水;标称宁远县紫霞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紫霞山泉包装饮用水;吉首市菊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花垣县乡村山泉水厂生产的乡村山泉;吉首市白云山大桶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保靖县高岩山水厂生产的优质饮用水(白云山清泉)。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为n=5,c=0,m=0 CFU/250mL。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肉制品、水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肉制品和1批次水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标称冷水江市杨二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牙签牛肉60克(特辣)、牙签牛肉60克(微辣)检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湖南山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结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铅均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肉制品(肝脏制品、肾脏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为0.1mg/kg,铅在水产制品(海蜇制品除外) 中的最大限量为1.0mg/kg。
纯茶籽油检出酸价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纯茶籽油检出酸价超标,为:标称湖南湘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茶籽油。
酸价(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常德、郴州、永州、娄底、湘西州等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常德、郴州、永州、娄底、湘西州等市州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4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