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4期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为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宁国华贝城市广场店(宣城)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是一种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根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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