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34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1347批次样品,有2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11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1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8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好客万家商贸有限公司泰和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海棠晓月店销售的云南瓢白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巫建全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万州区小拱桥百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辣椒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十分利正辉食品店销售的豇豆检出灭蝇胺、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牌楼街道万福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二青条)检出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石梁大道店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和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区智越路分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检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香蕉中吡虫啉、腈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0.05mg/kg;茄子中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两江广场店销售的毛肚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长寿区雨洋水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大庙餐饮店销售的、来自重庆德佳肉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鲜猪肝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7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2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22号1-6附1号徐开淑(徐幺妹老馒头人民东路店)销售的油条、荣昌区远觉镇葛味面馆销售的油条。
食品中的铝主要来源于添加的改良剂和膨松剂(明矾),其主要成分是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应≤100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渝北区小明副食店销售的干豇豆、大足区七点惠生活超市销售的干百合(蔬菜制品)。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硫磺是食品加工中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等在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此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富正市场生鲜超市(经营者为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富正市场三楼3号张绪祥)在美团网(手机APP)销售的卤猪头肉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32号(体育健身中心)1-7余捷(鼎锅羊肉)销售的涪舟醇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彭家涛酒厂生产的白酒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问题,分别为:彭水县国忠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检出镉(以Cd计)、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37号小龙坎农贸市场内30、31号罗林先销售的韭菜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
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开州区壹天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开州迎仙香巴老炒货厂生产的炒瓜子;奉节县初平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奉节县万师傅炒货加工厂生产的万师傅精品香瓜子;奉节县人杰副食经营部鹤峰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奉节县万师傅炒货加工厂生产的万师傅精品香瓜子。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云阳县凤鸣镇二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厨韵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酱油;云阳县石燕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厨韵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酱油。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中规定,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应低于0.4g/100mL。
此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联云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面包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渝中区记忆老灶火锅店使用的消毒筷、两江新区潮牛餐厅使用的消毒碗均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西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生产的肉动粒辣子鸡(烧烤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4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