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的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21大类食品294批次样品中,有4批次餐饮具和1批次蔬菜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餐饮具为:福州市马尾区湘鱼极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福建渔凤传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塑料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福州市仓山区邱记麻婆小吃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4月1日)均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发酵法、纸片法)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不合格蔬菜为: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荔城新光店销售的四季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检出甲胺磷不合格。
甲胺磷是一种毒性很高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胺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样品信息
第18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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