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9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48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特〔2017〕91号
发布日期 2017-02-04 生效日期 2017-0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要求,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质检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2月4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