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用复合袋是否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的请示》(泉质监〔2011〕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安溪天福茶业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向福建省安溪广福包装有限公司订购茶叶真空包装袋,目的是使用该包装袋包装其茶叶产品,而非以销售该包装袋为目的,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委托加工行为,无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