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属各区县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需要,是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的需要,是解决市场监管现实问题的需要。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实现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改革目标,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坚持用系统论思维谋划全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投资便利、市场安全、秩序公平为总体目标,以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工作重点,实现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由传统监管向信息化监管、由常规监管向主动防范、由重部门监管向重社会共治"四个转变",强化责任落实为根本保障、刚性问责为关键措施、全程可溯为建设目标、风险防控为有效手段、创新管控为重要抓手、社会共治为发展方向的"六个着力",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与制度创新,建立起最严格、覆盖全过程、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统一权威的市场和质量监管体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战略高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科学管理,重点突破,主要是建设好"八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一)实现"一个部门负全责"。将原来多部门市场监管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监管。成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个部门;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两级队伍;搭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街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三级机构;强化市、区县及街镇、村居协管员市场和质量监管四级责任。解决多头监管、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监管缝隙的问题
(二)实现"一个流程优监管"。整合监管职能和监管资源,优化再造监管流程,将食品、商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有机衔接,实现由工厂生产到终端消费的统一;将产品、商品的监管和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有机衔接,实现对市场主体监管和市场客体监管的统一;将质量检验、风险防范、信用建设、违规处罚等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统一;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实现一般监管和特殊监管的统一,努力弥补监管空白,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三)实现"一支队伍抓执法"。对原有三个部门的执法队伍进行一体化整合,实施统一行政执法。整合组建稽查执法力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实现市有稽查总队、区有稽查大队、街镇有监管所,有效解决执法力量分散、协调不力、联动不足的问题。
(四)实现"一张网格强基层"。调动更多的力量和资源,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街镇市场和质量监管所,建立精细化、网格化监管机制,突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专业化、综合性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监管盲区,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的问题。
(五)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更加注重通过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来规范企业行为,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和大数据手段,营造诚信自律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健康发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六)实现"一个窗口办审批"。规范整合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研究创新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职能的归并统一,构建责任清晰、流程简化的市场监督审批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制定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调整窗口设置,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请";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提交要件,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研究推广电子政务;创新审批制度,探索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一的可行性;促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七)实现"一个体系搞检测"。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进一步强化药品检验所的职能,组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区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街镇快速检验室,形成"市级两中心"、"一区县一中心"、街镇"一所一快检"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解决好检测资源配置分散、重复建设、效率不高的问题。
(八)实现"一条热线助维权"。整合"12315"、"12365"、"12331"三个举报投诉平台,做到三个呼号、一个机构、一支队伍、统一标准流程、一体化规范运作,建立集民意反馈、舆情监控、风险研判、消费警示、决策参考五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为群众投诉维权提供便利顺畅的渠道。
三、重点工作
根据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八位一体"建设任务,当前,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九)下力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是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推动市政府出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二是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备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业绩情况为主要内容,规范市场主体信息的归集、管理、申报、使用活动,建立异议、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三是9月份,面向社会正式开通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是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制定市场主体警示限制信息约束联动管理规定,各部门根据系统提供的警示信息,实现业务联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五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抽查制度、年报年审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十)下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流动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作为市食安办职能部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5210工程"、放心食品系列民心工程,督促指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和放心工程建设目标,完善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并进行考核验收。三是继续开展金钟河、何庄子、红旗、韩家墅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兴耀粮油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源头驻点的常态管理,出台管理措施,严把源头质量关。四是对已曝光不合格食品实施跟踪抽检,对重点食品类型开展抽样检验,实施食品风险监测。研究制定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冒用侵权名牌食品的整治措施。
(十一)下力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紧紧扭住药品安全"6103"工程,大力实施放心药品系列民心工程。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建立完善药品质量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上市品种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强药品快速检验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集中开展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十二)下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研究制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实施意见,特别是针对专业监察力量薄弱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出台《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电梯、压力容器、游乐设施专项检查,年底前完成67个住宅小区520台"双无"电梯的治理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车用气瓶加气站,2.4万余只车用气瓶启动"一瓶、一码、一阀"改造,建立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系统。全力做好"夏季达沃斯"等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下力深化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整合市场监管委行政审批职能、事项,推行登记标准化建设,探索工商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证照合一"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提交要件,缩短审批时限事项。积极参与市有关部门清理前置审批事项,提出保留的《前置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在滨海新区试点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登记。研究制定天津自贸区企业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探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
(十四)下力改进市场行为监管。一是推动市政府出台《天津市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二是依法惩处各类垄断行为,坚决打击损害竞争、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三是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治理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四是深化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五是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和虚假违法广告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医药购销等涉及国计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实施广告信用监管制度,探索建立信用考核指标和信用评价体系,提升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效力。六是坚持打击违法与保护名优相结合,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建立商标权利人数据信息库。七是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为重点,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八是建立合同监管长效机制,依法查处各类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天津市合同示范文本发展规划,全面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强网络交易与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全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推进网络交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下力加强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市政府加快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启动天津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监督抽查民用成型煤产品和车业燃油产品。加强对重点消费品的市级监督抽查和获得工业产品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查。做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技术支撑等工作。
(十六)下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全市一体、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监管服务信息化体系。二是整合融合提升改造行政许可与注册登记、市场监管与主体申报、产品认证与质量监管、稽查监察与执法办案、申投诉举报与消费维权、综合保障与对外服务等一批现有信息系统。三是推进国家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立项,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市场主体经济户籍、"四品一械"及其他产品等一批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进程,年底前提出我市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监管系统建设可行性方案。
四、保障措施
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制度措施是基础,狠抓落实是关键,确保安全是目的,必须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奖惩严明。
(十七)以责任落实为根本保障。一是区县政府应将市场和质量安全融入辖区工作部署、纳入目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特别是对食品安全要负总责,实行立体化、专业化、网格化监管,加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处理、群防群控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二是明确市、区县和街镇三级监管部门责任。市级网格主要负责工作督查,对重点、难点和高风险问题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区县网格要根据区域实际开展专项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街镇网格具体负责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查办任务。三是完善监管指标和监管标准。制定三级监管工作标准手册,明确监管内容、监管程序和工作标准。四是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监管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监管标准。加大内部稽查和明查暗访,加强对监管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建立激励约束制度。建立日常考核机制为基础的监管人员优胜劣汰机制。五是厘清与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厘清与农业、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市容园林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实现无缝对接,有效联动。六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审批服务制度改革,探索企业承诺备案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上游供应商审计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实行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和民事赔偿机制。深化完善市场和质量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约谈机制和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十八)以刚性问责为关键措施。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的三级督查考核和定期通报"机制。建立"市对区县、区县对街镇、街镇对村居"的督查考核机制,制定统一的三级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采取"听、查、看、访、办"等方式,实施"月检查、季度督查、年度考核"。二是建立"监管部门主导的两级内部督查问责和定期通报"机制。在市和区县稽查机构设立内部督查部门,赋予其内部督查、督导和纠察职责。市级督查部门采取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区县督查部门采取专项稽查方式,主动发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细则》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和反馈制度》。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奖惩制度。五是建立查处违法行为与内部问责同步机制。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进行严肃问责。六是强化对企业过错的责任追究。建立生产经营者责任首负、产品召回下架退市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七是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通过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加大失信成本,推动企业自律。
(十九)以全程可溯为建设目标。一是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可追溯体系,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二是建立重点监管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建立重点食品、大宗食品进津管控(考察)制度和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巡查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记录和监管档案制度。四是健全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推动"京津冀"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合作。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打建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十)以风险防控为有效手段。加强源头防控,创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全过程风险防范机制。对集中度高的大型生产企业,推行"危害性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制度;对中小型食品企业,参照HACCP制定并推行符合本市实际的认证规范;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点,推行"标准图示法";全面提升本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加工质量风险管理水平。科学设定监管和风险数据采集点、建立分析模型,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统一防范、布控。
(二十一)以创新管控为重要抓手。一是建立"三位一体"的市场和质量监管信息化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能。建立由"数据中心、信息化指挥中心"、"全程监管、产品追溯、风险监测网络"和"单兵执法系统"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市场主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信息系统。二是创新建立引入第三方力量机制。引进、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资源。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第三方专业化稽查机制。采取组建专家库或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的方式,对生产过程的风险点、关键点进行专业稽查。三是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第三方评估机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监管体系运行效果进行评估,推动监管工作持续改进,提高监管资源利用的效率。
(二十二)以社会共治为主要方向。加强市场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一是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市场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组织机制。二是明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从业者、消费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诚信体系中的权力(利)、责任和义务。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制度建设。建立由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累积、信用档案、信用信息披露、信用信息服务、信用等级奖惩、信用等级标准以及信用体系保障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市场和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建立科学的评价模型,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从业者落实诚信体系建设自身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市场和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保证诚信体系运行。六是广泛宣传,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提高法律意识,构建市场和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各区县分局、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抓好市场和质量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我市市场秩序规范、安全。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