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拓展我国出口食品质量管理机制优势,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提升国家食品质量供给水平,探索建立以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一套最严标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下称“一标两市”)为主线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经济发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质量安全新需求,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质检总局“十三五”规划、“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等总体部署,现就打造出口食品“同线同标同质”(下称“三同”)示范企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紧紧围绕“三个转变”和“四个最严”根本要求,坚持质量为本、创新驱动、标准引领、社会共治工作方针,围绕 “质量和效益”中心和“一标两市”主线,在出口食品企业中打造一批质量基础实、创新能力强、执行标准严、品牌效应大、社会信誉好的“三同”示范企业,增强出口食品国际竞争力,引领和带动国家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国家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实现“高端品质、内外共享”。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区域特点,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出台优扶措施,构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引导社会理性选择消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使资源合理配置,激发企业参与示范创建主动性,坚持以质取胜,开拓“两个市场”,实现质量与效益循环发展。
(二)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将标准提升作为质量提升的关键,鼓励企业自愿执行国内、国际最严标准,通过标准引领,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动力,深化理念、设施、工艺、管理、营销方式创新,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创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赢市场,丰富改善产品供给,满足国内外消费质量需求,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点及面、循序渐进。坚持高起点、严要求,优先选择资源丰富、质量基础扎实的地区先行探索,在“三同”企业中好中选优,重点培育,联合打造,形成样板;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破解难题,提升短板,优化工作思路,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以“一标两市”主线的“三同”示范企业参与度与覆盖面。
(四)社会共治、从严管控。倡导人人参与、大家共享,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加强系统治理、全程治理、综合施策,坚守底线,引导消费和经营预期。坚持企业自我声明、政府部门严格审核、社会参与监督相结合,有序实施“三同”示范企业申报、审核、监管工作;建立 “三同”示范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保证“三同”示范企业始终处于引领地位。
三、总体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国培育100家“三同”示范企业,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一标两市”为主线的“三同”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三同”示范企业技术标准领先、管理规范、质量过硬、效益良好、社会认可,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突出,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示范效应明显,社会以质取胜整体意识得到巩固,国家食品供给侧结构得到优化,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消费需求得到不断满足。
四、示范条件
“三同”示范企业总体质量水平应处于全国行业领先,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质量基础实。产品销售国际高端市场,质量取胜意识强,组织构架科学,人才、设备、技术、资金优势突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工艺流程科学,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严格,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可控,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从事食品行业多年,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合格率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创新能力强。创新意识浓,立足起点高,善于汲取应用新科技、总结经验,注重创新投入,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团队素质高,创新机制完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不断得到转化,市场适应能力强,自主创新发展效益突出。
(三)标准执行严。根据“一标两市”的基本要求,针对本企业声明和申报的产品种类和品牌,对相关国际、国内、企业标准进行梳理整合,选择其中最严格的标准项目,形成与之相对应的、同时满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和全程控制标准体系并严格实施。
(四)品牌效应大。拥有自有国际品牌、国内知名品牌,品牌涵盖产品范围明确,依法实施品牌宣传,品牌价值突出或发展潜力大,品牌在行业内部具有显著影响力,品牌效益明显。
(五)社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企业及其主管管理人员5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声明标准体系,自愿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内部积极推荐,广大消费普遍认可。
五、工作步骤
(一)初期策划。2016年7月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质检总局有关部署要求,总结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企业“一标两市”探索实践经验,了解政策需求,组织专家进行研讨,汇集各方智慧,提出打造“三同”示范企业基本工作思路,遴选确定试点省份,下达工作实施指导性意见,完成工作筹划部署。
(二)组织试点。2016年年底前,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5个检验检疫局辖区组织试点并培育20家“三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应围绕“质量效益”中心和“一标两市”主线,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广泛遴选、联合培育、严格把关、重点推选、谋求实效基本思路,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沟通,研究制定试点详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创造性地推进试点任务落实,力求2016年年底前,由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三同”示范企业开展评估,发布名单。同时,试点单位应认真总结,分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提交打造“三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和全国适用的创建“三同”示范企业工作实施细则(建议稿)。
(三)政策完善。2017年4月前,质检总局在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三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对象遴选、培育方法、评价标准、评选程序、监督管理、优惠政策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完善管理制度设计,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
(四)全面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打造“三同”示范企业工作,力求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审,到2020年末,如期实现本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打造出口食品“三同”示范企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是从我国出口、内销市场食品质量水平存在差距的实际出发,激发发展活力,拓展发展空间,厚植发展基础,创新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是汲取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创新市场需求,推动食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实现供给与需求新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质量安全需求的重要抓手。切实把“三同”示范企业打造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推动将打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各方责任主体职责权利,构建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符合实际需要的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出台相关扶助政策和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检验检疫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靠前服务,主动跟进,切实保障示范打造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激发有关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各级政府及直属检验检疫局部门,要广泛利用新媒体等手段,采取各种形式,主动开展宣传教育。一方面,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品质辨别能力,提高对示范品牌的认知度,进行科学理性消费,为“三同”示范企业创造更大的需求市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倒逼企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消费需求升级,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质量与效益”良性互动发展;同时,通过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宣传,营造各方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氛围,树立“三同”示范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和美誉度,不断带动其它企业积极参与,主动进行思想、技术、管理创新,形成竞相搏发、自主创新发展态势,最终实现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跃升。
(三)切实抓住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抓好培育对象遴选。按照所确立的“三同”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广泛摸排比较分析,采用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择最优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的个体属性特点,进行重点帮扶服务指导,不断提升企业短板,实现由弱到强发展,打造成为 “三同”示范企业。二是抓好最严标准落实。按照食品供应链全程控制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广泛收集国际标准、出口发达国家产品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进行比较研究,以开放的视野建立自身“一标两市”产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推进生产、加工、检测、服务管理标准体系获得国际、国内第三方认可。检验检疫机制切实加强企业执行标准的审核和监督,使企业真正做到自我声明、实际执行、内外一致,最严标准要求得到落实。三是抓好公共服务管理。协同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利用自身优势,为“三同”示范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使优质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手段,促进消费需求与生产供给信息对接,实现互促协调持续发展。四是抓好企业责任落实。引导企业自觉融入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秉承以质取胜价值观,主动担当,依法履责,切实掌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实施全过程控制,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
(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手段方法,推进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在创建工作中,要把示范打造工作与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培育打造与巩固管理、检验检疫履行骨干作用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的关系;要善于发现矛盾问题,及时加以研究破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善于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和信息报送,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附件:1. 出口食品“三同”示范企业评价指标(试行)
2. 出口食品“三同”示范企业申报表 (试行)
3. 申报出口食品“三同”示范企业承诺书 (试行)
4. 出口食品“三同”示范企业评选程序(试行)
质检总局
2016年7月26日